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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谁的盛宴

2013-08-09 14:49:32作者:蔡思隽编辑:
我们对互联网金融的关注,更多源于对未来金融业格局如何演变的关注。至于它到底会成为谁的盛宴,还取决于各方参与者的准备与智慧。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中国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量和涉及的用户越来越多,对银行传统支付业务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正在直接推动金融业深刻变革。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互联网业、金融业和电子商务业之间的界线日渐模糊,行业融合日渐深入,已经形成新的“互联网金融业”蓝海。银行如何应对挑战,已成为中国金融业面临的时代选择。

初体验

  随着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近几年电子商务突飞猛进,从而直接推动了第三方支付业务的迅速增长。从2000年到2011年,全球互联网用户数量以每年528%的速度增长,从3.6亿上升到23亿,其中45%的用户位于亚洲。网络的应用,深刻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方式和交易习惯,世界加快了实体经济与互联网络的融合。一项英国的研究数据显示,到2013年,B2C(企业对消费者)电子商务的全球交易量将逾1.25万亿美元;而根据弗雷斯特研究所估计,中国电子商务销售额年增长率将达到20%左右,预计从2012年到2016年,将从1600亿美元上升到3500亿美元以上。

  电子商务对传统交易的替代,可从国内第一大网络零售商——淘宝网——2010年举行的“光棍节”促销中管窥:2010年11月11日,在淘宝网举行的“光棍节”5折大促销活动的当天,取得了单日9.36亿元的交易额,超过了购物天堂香港一天8.5亿元的交易额,创造了商业史上的一个奇迹。而到了2012年光棍节,天猫和淘金联手,更创下了100亿元的日销售额。

  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同时,为解决网络购物中由于买方和卖方不直接见面而引发的不信任问题,第三方支付平台应运而生,其中的代表就是“支付宝”。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在线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38039亿元,支付宝占据了46.6%的市场份额,位列第一。2011年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向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国内27家企业颁发了第三方支付牌照,表明了金融监管部门对第三方支付这种新型支付方式的认同,同时也标志着国内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全面兴起

  随着第三方支付法律地位的明确,互联网金融开始兴起。如同“支付宝”最初是为了解决淘宝买卖之间的支付问题而生,互联网金融的发生、发展也是基于网上电子商务交易的需求。而第三方支付具备了合法身份,则使互联网金融业务进一步的全面发展成为了水到渠成的事情。

  互联网金融是现代互联网络技术与金融的相互结合,是网络金融服务供应商通过互联网实现的金融服务,是以网络等新技术手段为基础的一种金融创新形式。从广义上理解,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包括在网络的基础上对原有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原有流程、运作方法、运作模式的创新以及与其运作模式配套的网络金融机构、网络金融市场和相关的监管等外部环境的改善。

  互联网金融一经诞生,就显示出蓬勃的生命力,迅速赢得了时尚年轻客户的青睐,改变了传统银行的竞争格局,分流了许多传统银行客户,成为银行不得不面对的竞争对手。互联网金融之所以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关键在于互联网金融有两个突出优势。

  一是成本优势。互联网应用于电子商务的优势在于其将传统的商务流程电子化、数字化、系统化,以电子流实现了商流、物流、资金流的高效统一,可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突破时空限制,为交易双方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提高商品的流通效率。互联网金融主要在互联网的虚拟空间上开展业务,无论是寻找客户还是完成支付,甚或开展融资,均在网上进行,省去了传统的庞大实体营业网点费用和高昂的人力资源成本。

  二是信息优势。一方面互联网打破了专业信息和数据的“孤岛”,它向所有人提供服务并生产出巨大的公共产品,公共产品不再只靠政府、大学或企业提供,而是由成千上万的个人协作生产;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等主体的经济行为,都越来越多地依赖信息网络,不仅要从网络上获取大量经济信息,依靠网络进行预测和决策,而且许多交易行为直接在信息网络上进行。互联网金融正是借助其所掌握的海量客户数据,才得以精准地发现和接触客户,增强其与客户的粘性;同时,其所拥有的大数据处理技术,也使其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快速、准确地掌握客户的行为特征,包括客户的消费行为和信用等级。这些,对于互联网金融开展小微金融业务极为便利。

  互联网金融有以下三个显著的特点:

  其一,实现了服务模式的多样化。网络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更先进的业务处理方式,以便捷、个性化的服务吸引了更多的客户,也创造了更多的交易机会。如,前几年开始的电子银行、网上证券营业厅等,将传统的业务同互联网等资源和技术进行融合,通过互联网实现了将传统的柜台向客户的进一步延伸。而近几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不仅改变了金融机构与客户的联系方式,而且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产品销售方式、交易处理方式与支付结算方式。后者主要表现为B2B(Business toBusiness)、B2C(Business to Customer)与C2C(Customer to Customer)等业务模式。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网络租赁等新型金融服务模式的逐步兴起,充分体现了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服务的相互融合。一方面,互联网已经融入到金融服务的各个领域,服务模式更加多样;另一方面,金融市场是信息驱动的市场,互联网为客户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与交易平台,金融服务也越来越依赖于日新月异的网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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