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捷搜索
  • 全站搜索

商业银行如何寻求新生产函数的最优解

2015-03-06 15:40:13作者:招商银行现金管理部总经理 左创宏编辑:金融咨询网
由于存在诸多的天然差异,盲目地用“互联网思维”改造银行并不可取。银行要拥抱互联网,扬长避短地选择符合自身基因与文化的发展路径是首要命题。制定和实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战略,商业银行需要紧紧依托三大战略支点,即平台战略、金融服务、大数据。

作为中国经济中最活跃的因子,金融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加速推动了社会生产方式的转变。身处这一变革浪潮之中,商业银行有必要回归金融最基本的逻辑,寻求新生产函数的最优解。

一、互联网冲击下金融中介的演变逻辑

        互联网对金融行业的深度渗透并不必然意味着“脱媒”,而更可能是推进“商业银行模式”的强中介转变为“交易所模式”的弱中介。

        笔者认为,目前业内对金融脱媒的探讨有泛化之嫌,在忽略前提假设的情境下,“脱媒”更像是一个伪命题。从理论角度看,基于比较优势理论,金融中介将长期存在。从实践角度看,以债券市场为例,由于没有实现充分的市场化,近年来短期融资券等债项融资工具都没有成为真正的直接融资,而仅仅是银行信贷转化与变形后的替代形式。

        在金融中介长期存在的前提下,我们更关注其未来在社会分工中的呈现形式。追根溯源,金融的本质即资金融通,是资金在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转移行为。金融行业的中介本质之上支撑的是两种类型的商业模式:强中介的商业银行模式和弱中介的交易所模式。

        先来看强中介的商业银行模式。回溯银行业的起源,银行的出现可以从信息不对称和摩擦成本两个角度解释。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存贷双方之间的交易承担着非常大的信息沟通成本。作为专业机构,银行能够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即理论上降低摩擦,提高社会效率,进而产生社会的净收益。但同时,银行具有双重特性,当规模发展到足够大时,其一方面可以克服信息不对称促成交易;另一方面,它又是直接参与交易的第三方,本位上有强烈的动机去利用信息不对称构筑行业壁垒,使社会的摩擦成本合理地转化为银行的收益,所以当银行的收益日渐成为自由交易的巨大成本时,其商业模式的合理性就会被交易各方质疑,特别是在未充分市场化的条件下,银行业庞大的利润规模及令人羡慕的资本回报水平被广泛诟病。

        弱中介的交易所模式则与商业银行模式有显著差异。在交易所模式下,除交易所自身外,评级机构、担保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机构等多类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介入其中,提供信息搜集、整理、评价、认定等多种专业化服务,各类型风险分散于多个中介主体,其突出优势在于通过增加交易方违约成本有效降低风险与交易成本,进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将深刻改变金融中介的形态,“商业银行模式”将向“交易所模式”逐渐演化。转变的核心在于互联网摧毁了信息不对称的高墙,金融中介将成为深度的社会分工协作机制的一部分,具体表现为:金融中介方将不直接参与交易,即交易由“三方交易”简化为“两方交易”,交易更具自主性;伴随社会化分工的精细化,信息风险、资金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类风险逐步分散在不同类型的中介主体;专业化成为中介生存的基本合理性。

二、互联网金融推动社会经济构建新生产函数

        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和快速发展具有深刻的必然性。这首先是因为,中国的金融体系长期处于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Ronald Mckinnon)和爱德华·肖(EdwardShaw)所描述的“金融压抑”之中,而市场的有效性必将引导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寻找并利用任何由于管制而产生的套利空间,这是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基本逻辑。

        另外,移动互联网不断推陈出新并与金融产业融合,使得互联网金融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强化。移动互联网的本质是链接一切,即链接人、物、信息,它是人的社会化符号,人成为基本单元或节点,企业从事的是用户的分发,分发对象是人,而非内容。同时,以云计算、移动互联、社交网络、智能终端为代表的各类新型技术也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同时,实体经济积累了海量数据,建立了新型的金融工具应用场景。以电子商务、众筹、众包等新的业态为代表的互联网经济现象与互联网金融有天然的紧密联系,既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应用场景,也为互联网金融打下数据基础和客户基础,体现了实体经济与传统金融在互联网上的会师和融合。

        真正的大变革,在最初阶段往往像是自然而然的演化。可以说,互联网金融正推动社会经济构建出全新的生产函数。经典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认为,资本和劳动力是最为重要的两种生产要素,技术进步仅作为外生变量存在。而互联网的出现使人们意识到社会生产要素最优组合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互联网经济中,信息的生产和分配成本几乎为零,各行业的信息不对称壁垒正在迅速消除,创新与知识已成为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消费者逐渐变得见多识广、积极主动,其信息能力的提升速度远高于企业,这让原本以企业为中心的产销格局,转变为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全新格局,“消费决定生产”这一新法则出现,商业生态系统的竞争进入信息流量“入口为王”的互联网时代。

三、认清与互联网的差异是银行选择发展路径的前提

        从经济学理论角度分析,互联网金融具备三个特征。首先,从发展模式上,互联网金融符合政治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的创新理论,即内生的研发和创新是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其次,互联网金融通过对资源的重新配置,更高效地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供给,整体上追求各参与方主体的全胜,推动了经济系统的帕累托改进;再次,互联网金融崇尚“大道至简”,能够大幅降低交易参与方的交易成本,符合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Ronald H. Coase)的交易成本理论。而商业银行在理论上更多的是遵循传统的厂商理论和边际理论,其追求的是信息不对称下的规模经济。

 1 2 下一页 尾页

扫码即可手机
阅读转发此文

本文评论

相关文章

业务互联网金融
马蔚华:互联网金融颠覆不了商业银行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的深层次、实质性的挑战,体现在商业模式与思维方式上。因此可以认为,互联网金融颠覆的是商业银行的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