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捷搜索
  • 全站搜索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现状及建议

2015-09-01 16:21:21作者: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 谢敬编辑:金融咨询网 徐仲雅
近年,赣州市努力克服农村金融发展所遇到的瓶颈,不断完善外部环境,创新竞争机制,培养复合型人才,推动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作为推动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手段,对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赣州市大力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有效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

一、现状:成效初显但市场化不足

        1.创新的外部环境不断优化

        支持政策日趋丰富。十八届三中全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对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提出了总体方向和要求。2008年,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通知》,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进行了具体部署。2009年,江西省人民银行系统开始实施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三百工程”。同年,赣州市人民银行系统启动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考核竞赛。2014年,赣州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信用环境日趋优化。赣州市全力推进“诚信赣州”创建,积极开展“信用县市”等评比活动,拓展信用报告运用范围,开展“农村金融知识教育培训”试点,有效完善了社会信用环境,并于2009年被评为“中国金融生态城市”。

        正向激励日趋增强。出台诸如利息税减免、涉农信贷奖励、贴息等多项政策优惠激励措施,充分调动金融创新积极性。如5万元以下小额信用农贷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涉农贷款新增超过上年度15%部分按2%给予奖励,对林权抵押贷款实行贴息等。

        2.创新产品支持农村经济的成效日益凸显

        近年来,赣州市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有力地促进了金融和“三农”经济的互动双赢发展。截至2014年末,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已经实现全市283个乡镇全覆盖,农村金融创新产品贷款余额约185.02亿元,占全部贷款的10.68%,同比增加约23.9亿元,累计受益农户81.34万户,受益企业307万家。2007年以来,赣州市南康区金融部门为家具产业集群量身打造了“鲁班贷”信贷创新产品。2013年末,赣州市创新推出“小微信贷通”信贷模式,由财政出资为小微企业担保增信,银行提供低利率、免抵押免担保贷款。

        3.创新主体以农村信用社为主

        近六年,赣州市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63个,平均每个县(市、区)3.5个。从参与创新主体看,以农村信用社为主,全市农村信用社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54个,占全市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数量的85.71%。

        4.创新工作的市场化程度偏低

        目前赣州市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工作,基本都是在人民银行的指引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金融机构参与配合。这一模式弊端突出:一旦财政没有后续担保资金注入,创新将难以为继;另外,若其他地方财政无力或者不愿意出资担保,就难以复制此类创新产品,创新的可复制性值得商榷;而且,政府在推动创新的过程中,考虑社会效益多,少有统筹兼顾金融机构的收益、成本和风险,金融机构为创新而创新,导致很多创新产品难以切合市场的实际需求。

二、瓶颈:市场化程度偏低

        1.外部环境有待完善

        目前,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外部环境依然欠佳,集中表现为风险保障软弱导致金融产品创新顾虑重重,市场要素缺位导致金融产品创新举步维艰,法律法规制约导致金融产品创新难越雷池。2013年末,江西省选择赣州市会昌县和瑞金市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面临确权难、登记难、评估难、交易难等问题。尤其是例如“农民住房不能抵押、不能卖”等农民住房交易造成的法律障碍,导致创新举步维艰。

        2.内生动力有待加强

        目前,农村信用社垄断了欠发达的农村地区,致其缺乏市场竞争的外在压力,而且现有抵押担保实力强劲的“优质客户”已经让商业银行应接不暇,商业银行缺乏创新金融产品的主动性。人民银行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单方面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收效甚微。具体到商业银行内部,表现为激励机制欠完善,而且基层行缺乏根据辖区实际开展金融产品创新的业务权限,自主创新金融产品的能动性较差。

        3.风险与收益有待对称

        农业本身是弱质产业,行业风险较大,相伴的涉农金融服务风险也较大。而创新的要义是打破常规,存在不确定性和未知性。两相叠加,创新的农村金融产品可能面临更大的风险。再加上业务成本、服务成本相对高昂,农村金融产品的风险与收益极不对称,压抑了商业银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的意愿。

        4.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金融产品创新需要综合门类繁多的专业知识,需要运用对应的专业技能,需要配套扎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需要复合型人才。但目前基层行复合型金融人才的缺乏与相对落后的技术,导致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水平处于低层次,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和推广应用。

三、建议:坚持市场化运作促进可持续创新

        1.完善外部环境,以要素完备推动创新工作市场化

        农村产权资产集中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用地使用权和农民自有住房为主,结合当地特色产业,通过推动建立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发证等制度,拓展农村产权的融资功能。此外,要建立市场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由其对农村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作为可融资额或担保资质的依据。还可以依托现有的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和林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市场,实现农村产权的市场化交易。

        2.完善竞争机制,以内生动力增强创新工作的自发性

        大力发展农村金融组织。金融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在农村乡镇增加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形成竞争压力,激发创新活力。

        完善现有涉农金融机构功能布局。农业发展银行要强化支农功能,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开发等方面发挥政策性融资功能;农业银行要在有条件的乡镇恢复营业网点,调整信贷政策,满足三农的信贷需求;邮政储蓄银行要完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尽快拓展乡镇信贷业务。

        商业银行适当下放业务创新权限。商业银行要下放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权限,增强基层行的操作空间,以便其能够结合县情、乡情,因地制宜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完善创新工作的考核激励机制。商业银行要完善业务考核奖惩机制,建立职工金融产品创新优待激励制度,设立创新风险基金,实行尽职免责的考核制度,激发内部员工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持续性。

        3.完善保障机制,以低风险推动创新响应市场导向

        一是建立风险分散机制。增加农业政策性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范围,引导商业性保险公司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投入。如对脐橙、竹木、生猪等产业,可采取“信贷+保险”形式,拓宽农业风险的分散渠道。二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由地方政府建立创新风险补偿基金,从当年财政预算支农发展资金中提取一部分,按商业银行当年创新农村金融产品贷款余额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三是降低中介收费,给予财政税收政策优惠。四是增加不良贷款容忍度,给予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和信贷规划等支持。

        4.培养复合人才,以能力提升促进创新对接市场需求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措施,加大产品创新、市场营销等综合知识的培训,引导员工提升综合素质,强化创新理念,利用一线员工掌握农村实情、了解农村市场等优势,及时捕捉金融产品的市场需求,加大对接农村市场的力度,有效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另外,加强与金融高校的合作,培养和引进高素质金融人才,设计更优的金融产品。

(文章来源:《金融电子化》杂志) 

扫码即可手机
阅读转发此文

本文评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