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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贷联动实现小微金融业务创新

2017-05-02 18:07:35作者: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 江璐编辑:金融咨询网
投贷联动是指商业银行在创业投资机构(VC/PE)对创业型中小科技企业评估、股权投资之后,以债权形式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形成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之间的联动融资模式。同时,投贷联动作为推动银行业深化改革与转型发展和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方面。

投贷联动是指商业银行在创业投资机构(VC/PE)对创业型中小科技企业评估、股权投资之后,以债权形式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形成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之间的联动融资模式。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深化国有商业银行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民营银行,启动投贷联动试点”。银监会将推动投贷联动试点作为提升2016年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的重点工作,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两会期间表示,支持银行采用成立类似风险投资公司或基金的方式,对创新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并建立在严格的风险隔离基础上,以实现银行业的资本性资金早期介入。同时,投贷联动作为推动银行业深化改革与转型发展和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方面,为也为闫冰竹、马蔚华等银行界人士所支持和推崇。
 
投贷联动是实现小微业务创新的重要突破口

        目标企业财务不健全、缺乏抵押物、单笔业务成本高是小微金融业务的主要瓶颈。为此,平台化基础上的互保联保等抵押担保形式创新、以评分卡为代表的评价授信体系变革、信贷工厂化的业务流程优化就成为当前小微金融业务创新的主要思路。这一思路秉承的是小微金融业务从传统批发业务模式向零售业务模式转变的主线。但其所实现的业务创新突破有限:

        一是尽管小微信贷利息较高,但小微企业的债权收益仍然难以有效覆盖风险。二是建立在产业集群、供应链基础的互保联保等担保形式创新在地区经济、产业经济出现系统性风险时,不仅无法降低风险,反而会加速风险的传递。三是尽管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上银行做了很多改进尝试,但静态的外部评价仍然无法反映小微企业经营风险的全貌。四是普适化的小微金融业务模式在应对不同行业和产业时仍具有不适应性,比如科技型创业企业。

        上述问题决定了小微金融业务在实践中,往往习惯性的向传统批发业务回归,小微企业中的“大企业”、成熟企业成为小微业务的现实客户。这反映了传统信贷思维——关注企业盈利性,忽视企业成长性——的弊端。事实上,银行面对的小微业务风险所对应的潜在收益更多的在于小微企业的成长性。在这种情况下,小微金融业务秉承的,还应该有投资思维,尤其是对于成长性更好的科技企业。
 
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仍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法律制度约束。科技型小企业的创业和发展对中国经济转型和重塑发展动力意义重大。作为社会融资的主渠道,银行通过业务创新支持中小科技企业发展非常关键。但中国现行《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而《贷款通则》第20条规定,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

        二是风控思路冲突。投资业务秉持的是高风险高收益的经营理念,通过股权投资未来的预期收益来对债务性融资进行了风险补偿是其核心风险控思想。技术可行性、商业模式与可持续经营是项目评估的核心,通过界入目标客户的经营决策来降低风险是主要手段,而大数定律和平均收益则是风控的技术基础。与此不同的是,商业银行传统批发信贷业务秉持的是低风险、低收益、规模化的经营理念,客户资质准入、财务和资产情况是风控的核心,资产抵质押是风控的主要手段。某种程度上,客户一定的集中度是风控的技术基础。近些年,一些银行积极拓展小微金融业务。但风控手段仍然是担保和抵质押的创新形式,项目评估的核心仍然是企业资质和短期经营情况。

        三是经营体系不匹配。在传统银行融资业务中,大型银行的主要客户是大企业,主要服务于客户生命周期中的成熟期,大规模资金的批发和获取微利是其相关业务的基本特征。与相关业务特征相适应的是大型银行一整套客户管理、授信、审批、考核激励的经营体系。而在近几年一些银行推进的小微金融业务中,现实的客户主要是成熟小微企业客户以及零售化客户,与之相适应的是评分卡、信贷工厂等经营体系。但在投贷联动业务中,客户不仅是小型客户,且主要是创业初期或项目初期客户。客户评价维度和方法、授信、银行内部的考核激励不仅不同于传统批发信贷业务,也不同于一般性的小微金融业务。

        四是市场深度受限。首先,商业银行参与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包括符合一定条件的理财资金、企业年金等行外资金,资金来源的固定期限特点与股权投资的永续性存在冲突,在银行投资期限有限情况下,银行提前退出将丧失投资增值机遇并面临未上市企业普遍存在的估值难题和交易对手有限问题。其次,社会对商业银行“保本保收益”的固有观念,制约着投资者风险自担的意识,导致银行在开展股权投资时往往以优先级的投资安排降低风险,但投资者也只能获得较低的固定收益,终难逃脱债权投资的思维束缚。同时也要避免盲目投资。
 
关于商业银行发展投贷联动的对策建议

        (一)明晰投贷联动在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的准确定位。投贷联动作为小微金融业务创新的重要形式,其对商业银行的战略转型有积极的意义:首先,投贷联动通过小微业务创新有利于改善商业银行的客户结构。其二,投贷联动使商业银行的客户管理介入到企业创业或项目生命周期的初始期,是商业银行发展客户基础的重要途径。其三,投贷联动业务主要在科技型企业创业和发展活跃的地区开展,投贷联动将推动相关地区分支行培育新的业务特色,特色分行、特色支行是投贷联动业务的主要载体。四是投贷联动将进一步强化集团内母子公司间的战略协同以及集团与外部投资机构的战略合作。

        (二)选择可行的操作模式。可以有三种模式,一是商业银行与外部风险投资公司、私募基金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此种模式有利于商业银行学习专业化风投和私募基金的投资理念、经验和技术,有利于自身人才的培养。二是商业银行与自身子公司尤其是海外子公司推进集团内部的投贷联动,其优势是协调成本低,可以最大化集团利益。三是比照国开行成立国开金融,商业银行在国内直接成立专业化的投资公司,并在集团内开展投贷联动。此种模式是未来投贷联动的终极模式,但短期内受限于法律制度的约束。总体而言,前两种模式各有优势,商业银行在投贷联动推行的初期可以并行两种模式,并由市场来决定两种模式的主副关系。

        (三)确立科学的架构机制。可以有两种思路:一是在特色分支行层面成立投贷联动中心。投贷联动中心负责投贷联动金融服务方案的设计、产品供给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此种思路是在现有的银行框架中,植入投贷联动的因素,但客户开发、客户管理、授信审批、风险管理其实都是原有银行的体系,并不适应投贷联动的专业化发展,是一个过度机制。二是在特色分行层级下建立专业化的事业部。事业部内集中投贷联动业务的产品和方案设计、授信审批、风险管理等职能。相关机制可以适应投贷联动快速反应要求以及专业化经营的需要,是投贷联动业务在成熟期的目标架构机制。

        (四)构建专业化的经营体系构建协调统一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集团内的投贷联动业务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相互参与项目评审交流,共同商定投融方案。

        首先,要建立适合创业客户或项目初创期的客户开发、管理的工作体系。其二,建构综合金融方案设计能力,提升组织联动效率。其三,建立以商业模式可行性、企业成长性为核心的目标客户评价体系。其四建立适应小微企业投贷联动的授信审批体系。其五,建立关于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的风险防控体系。其六,培养和引进投资人才。其七,建立基于大数定律的整体绩效评价体系,降低单一企业事件对客户经理评价的影响。

        (五)制定适宜的业务策略。首先,要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和技术屏障,投贷决策分开、业务核准、业务稽核实现风险隔离制度。投资决策由投资公司决定,贷款由银行决定。其二,杜绝存款资金进入投贷联动业务。其三,资金来源应顺应外部环境形势,建议初期以银行自有资金为主,待社会投资心理逐步成熟,逐渐扩展到以理财资金为主。其四,要搭建共担风险的对冲机制。投贷联动意味着商业银行将有可能介入比现有传统业务风险更高的业务领域,面对可能出现的损失,能够实现收益与风险的对冲,规避风险传染机制。最后,要建立与投资机构之间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可,探索以项目的投资收益建立担保性的基金化解可能的风险。银行与投资机构必须在利益上加强关联,以保证合作和拓展业务的高度统一。

        经过银行业多年的探索和呼吁,投贷联动终于揭开了崭新的面纱。虽然还面临诸多有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未来的发展也不一定非常顺畅,但相信银行业依托其强大的资源分布、信息网络、渠道手段、客户群体等优势,伴随政策和综合环境的逐步完善,投贷联动业务也会从试点经营走向全面经营,实现跨越式发展。

(文章来源:新金融世界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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