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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不能伤及创新

2014-09-23 10:35:17作者: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总编审 朱幼平编辑:金融咨询网
保护创新是政府的职责,最起码应该做到同权同价。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害怕摔跤就放弃走路,更不能一棍子打死,将这些充满活力的新业态扼杀在襁褓中。

互联网金融诞生以来,很短时间内可谓创新连连。面对来势汹涌的互联网金融,央行终于坐不住了,最近频频出台严厉的监管政策措施。例如,央行先是3月13日暂停了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不日又就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设限政策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于3月18日通过有明显政策导向的文章发声,释放对余额宝、财付通等实施存款准备金管理信号,3月21日勒令汇付天下、易宝支付、随行付、富友、卡友、海科融通、盛付通、捷付瑞通等8大收单公司4月1日起停止收单,最近又终止了货币基金提前取款不罚息的政策红利。总之,央行的思路是宁缺毋滥、从严监管。

        受其影响,日前工、农、中、建四大行也开始了对支付宝进行设限应战,相继调低对支付宝快捷支付额度。工行的额度由原先的单笔5万元下调为5000元,每月限额则从20万降为5万元;中行、农行则将额度从原先的单笔5万元降为单笔1万元;建设银行3月22日下调了其用户通过支付宝快捷支付网上消费及购买余额宝的额度,从原先的单笔5万降为5000元。

        面对这样局面,有人建议马云可以采取反制措施,例如,阿里集团旗下公司可以彻底断绝与四大行包括资金存放等所有业务,说不定四大行伤得更严重。因为,这样做可能造成许多支付宝、余额宝客户弃四大行银行卡而去,四大行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但我们总认为这样的恶性互相倾轧总是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应该做技术创新上的、用户体验上的超越式竞争,才是正确选择。

       当下,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与创新、业务竞争等等,各种力量之间的博弈愈演愈烈。可以预计,未来搏杀还会持续升温。而媒体和专家舆论,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央行的出发点

        这是一次监管思维与创新思维的结结实实的碰撞。

        这个碰撞,折射出来的意蕴悠远深长,令人玩味。央行的从严监管主张是否过头?究竟怎样掌握监管和创新的平衡点呢?

        有人认为,央行出台严厉的监管措施,是出于对国有银行和旗下中国银联(股东基本是造币公司和各银行)的袒护,央妈对亲儿子偏心。这实在是天大的误解。实际上,执掌货币政策的央行—直就在与银行等各路大金融机构博弈。特别是习李新政府上任以来,央行致力于控制货币总量、盘活存量,试图在金融领域挤泡沫、去杠杆、控风险,把钱逼到实体经济中。2014年政府把M2增速目标定为13%左右(2013年M2余额同比增速13.6%),仍然是在有意识地控制货币投放。

        但可以说,到目前为止,这些努力的实际效果并不很理想。经济增速下行,需要大量货币投放支持;而防通胀、抑制房地产资产价格等,又需要收紧货币,货币政策处于两难境地。更头疼的是,央行放宽了货币,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都流入到信托、理财、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投机等影子银行领域。货币空转,反而因抬高资金价格,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越发得不到资金的支持。央行钱投得越多,实体经济越拿不到资金。

        反观银行,“大而不倒”,“欲壑难填”,绑架央行。去年六月份银行闹钱荒,差点引爆金融危机;十二月份央行不敢掉以轻心,仍然只好放水。短期危机虽缓解了,长期危机压力却更大。央行用2万亿元息差政策红利支持银行,换不来对实体经济的有效资金供应。央行与大银行间的博弈,可以说,央行一直在努力寻找好办法。

        互联网金融兴起,作为鲶鱼效应,虽然在打破垄断,提高银行货币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作用很明显,但由于目前余额宝等商业模式设计缺陷,银行储蓄搬家,加价后又回到银行,也没有实现央行把钱逼到实体经济领域的政策意图,反而加剧了“钱能生钱”的生泡、发泡机制空转。在这个当口,央行能不出手从严监管吗?

        从宏观角度看,金融目前最大的问题不是银行效率低,而是钱不能进入到实体经济,转化为资本,为推进转型升级助力。看懂了这个棋局,就能理解央行的立场和监管思路。毕竟,央行是货币政策的操盘人,有为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功能,不希望金融系统有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风险。金融系统看起来复杂,实际上都在经营货币这单一产品,高度同质化,风险传导超速度。所以,央行不愿看到哪怕只是一点点的风险苗头。

        可以讲,从货币诞生到金本位,再到美元国际货币地位,全球都没有找到一个稳妥的金融治理体系。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充分说明了全球金融治理体系的不完善,危机发生后也没有一个很好的应对之策。我国当然也不例外,我国金融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同样也还需要长期艰苦地不断摸索。

央行监管确实过头了

        监管是必要的,但央行从严监管显然是过了,而且枪法似乎有些凌乱。

        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这是央行的责任不假,但宏观调控也需要创新。特别是,不能让某几款产品、某几个公司、甚至一个行业,去担纲宏观经济政策目标,而应该设计合适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系统性解决问题。央行以上监管出发点是存疑的。

        事实上,金融业是一个资产总规模超过150万亿元人民币的高管控行业,互联网企业则规模小的多,十几家主流互联网公司年收入总和不及工农中建四大行中的任何一家。2012年工行净利润2387亿元,而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三家净利润总和不过261亿元。两者之间的竞争被比作大象与蚂蚁打架。虽然余额宝声势很大,已录得6100万用户,但在竞争中其年化收益率已经开始持续下降。

        如此大体量的金融业,容不下代表金融未来发展方向、有强大生命力的互联网金融,以牺牲创新、企业家精神而换来所谓的“低风险”,得不偿失,最终也会是有巨大风险的。

        确实,当前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存在合规性问题。比如,虚拟信用卡、二维码支付都没有本人亲自验证环节,在连身份证复印件都不能采信的信用大背景下,似乎面签是必须的。

        再有,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是金融业务无疑。它留存了用户账户上的余额,本质上等同于存款,而且还是占有了用户存款利息的零利息存款。支付宝等在我国银行没有发展起来的第三方支付业务空白处产生,虽然后来追加了牌照管理,但并没有纳入一般存款准备金管理。

        还有,余额宝、财付通等通过与货币基金捆绑,本质是理财产品。余额宝暂时的“从银行中来,到银行中去”商业模式还存在严重缺陷,必须找到新的资金出口。

        而且,阿里巴巴集团在美上市,可惜的是中国大陆大多数投资者不能分享阿里巴巴市公司的经营成果,拱手让给了美国乃至西方投资者。这是中国投资者的一大遗憾,也是中国资本市场体制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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