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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案件防控管理之道

2013-08-22 15:08:48作者:江苏省农村金融学会课题组课题组 组长:朱余明 成员:黄勇、肖编辑:
如何增强诈骗案件防控工作合力,构建上下协调、资源共享、整体联动的诈骗案件防控长效机制,是保障诈骗案件防控工作落实到实处、实现“零案件”治理目标的一项新课题。

风险防控工作与银行业务发展相随相生,而诈骗案件防控又是风险控制的重中之重。诈骗案件防控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增强诈骗案件防控工作合力,构建上下协调、资源共享、整体联动的诈骗案件防控长效机制,是保障诈骗案件防控工作落实到实处、实现“零案件”治理目标的一项新课题。

诈骗案件的主要领域和特征

        (一)票据类欺诈是外部诈骗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票据业务具有典型的“低信用风险、高操作风险”特点,银行面临的外部欺诈主要特征为:一是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法主要是通过克隆或者变造银行承兑汇票;二是不法分子利用银行重经营效益心理,钻“熟人文化”空子,骗取经办人员的信任,使其在贷前调查、票据审验等关键环节放松警惕,致使银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形同虚设;三是不法分子的欺诈活动呈现团伙化趋势,往往有熟悉银行业务客户方财务人员、银行内部员工参与其中,诈骗形式多样、筹划缜密、隐蔽性强,一旦银行管理出现疏漏,便会让犯罪分子得手。

        (二)银行卡诈骗是近期外部欺诈较为集中的业务领域。
        从内部操作风险损失历史数据看,银行卡诈骗—直以来都是外部欺诈类损失事件的重要表现形式。

        银行卡诈骗活动主要特征为:一是伪卡欺诈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作案手法隐蔽、诈骗成功率相对较高,是发案率较高和较为常见的一类银行卡欺诈案件;二是通过在自助设备上加装窃录器、仿真密码键盘及远程发射器等手段窃录客户信息并克隆制作伪卡在ATM机上划转、盗取卡内资金;另外,利用他人证件办卡进行诈骗和洗钱、利用银行卡附卡诈骗客户资金、利用“卡折合一”方式开立账户盗取客户资金等也成为常见的犯罪手段;三是不法分子常常利用短信、网络、报纸和电话等信息传播媒介'大量散发虚假信息,采取各种手段诱骗客户将款项存入他人账户,并迅速通过ATM进行划转或支取;四是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和妇女警惕性不高、对银行业务不熟悉、易上当受骗等弱点,冒充银行业务人员或以理财、销灾、治病等为诱饵骗取信任并实施诈骗;五是不法分子的银行卡诈骗活动呈现团伙化、跨区域流窜作案趋势,往往在诈骗成功后旋即转到异地继续行骗,为银行的风险防控乃至公安机关的及时破案等制造困难;六是利用信用卡业务实施的外部欺诈活动。

        (三)营业网点、自助设备是近期不法分子的主要侵害对象。
        近年来,犯罪分子针对营业网点及自助设备实施的不法侵害活动有增无减,除较为常见的偷窃、行骗等方式外,性质更为恶劣的暴力抢劫、恐怖活动也屡见不鲜,并呈现出一些新的变化趋势和特点:一是犯罪分子针对营业网点及自助设备的恶性暴力侵害活动明显增加。特别是出于报复社会目的进行的单纯破坏性行为时有发生,二是不法分子通过蓄意破坏或改装银行自助设备对客户实施诈骗。三是一些新的犯罪形态和作案手法不断出现,如近期在同业发生了不法分子冒充法院人员到网点执法,要求银行扣划客户资金的诈骗案件,一旦前台业务人员业务不熟练或工作经验欠缺,便很容易让犯罪分子得逞。

        (四)由银行员工和不法分子内外勾结形成的诈骗案件风险需引起重点关注。
        一是信贷业务和柜面业务成为内外勾结案件风险的重点领域。随着今年以来市场流动性的收紧,一些企业资金链条紧绷,产生了套取银行资金的冲动,并以金钱为诱饵拉拢腐蚀个别思想意志薄弱的银行员工,相互勾结,骗取银行资金。由于这些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直接掌握大量的银行资金,一旦与外部不法分子勾结,往往给银行造成巨大的资金损失,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二是要关注个别离行员工钻“熟人文化”空子骗取银行资金风险,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发达、员工流动相对频繁的地区。个别已离行员工利用与其熟悉的银行工作人员对其的信任,到银行办理贷款申请、资金结算等业务时采用欺诈手段,恶意骗取银行资金。

        三是个别员工存在与个人或公司客户间的资金往来、与供应商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与大量社会人员的频繁资金往来等可疑交易行为,其中既可能是员工为迎合客户而违规利用个人账户为客户转移资金,也可能存在调节存款、截留收入、过渡费用、收受好处等违规经营活动,甚至存在与不法分子串通进行非法集资、骗贷、地下钱庄、赌博等犯罪活动线索。

        (五)针对电子银行业务实施的不法活动逐渐成为外部诈骗风险的新特征。
        电子银行业务是在计算机网络、移动通讯等高科技基础上蓬勃发展起来的新兴业务,给客户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有效减少了前台网点、柜员的营业压力,同时增加了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但与此同时。也伴生出一些新的风险形式:一是不法分子利用部分客户对IT不熟悉以及安全防范意识薄弱,以提供低息贷款、验资、高额回报等为诱饵,通过短信、报纸、电话、网络等渠道大量发布虚假信息,将客户骗至网点办理手机银行签约业务,借机将客户的银行卡账户绑定到不法分子的手机号码上,并在签约成功后迅速窃取转移客户资金;二是不法分子通过冒领网上银行客户证书的方式实施诈骗,如在发放网银证书时,网点人员未仔细核对对方印鉴造成证书被冒领或内外勾结冒领网银客户证书,利用窃取的客户资料和网银客户证书迅速登录网上银行并将客户资金转移盗取;三是部分精通IT的不法分子采用建立虚假网站、盗链网银地址、发布虚假信息、散布木马程序等“网络钓鱼”手段,偷窃客户资料、网银密码以及证书,通过网上银行盗取客户资金。

当前诈骗案件防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行坚持不懈地抓案件防控工作,针对以银行为侵害对象和以银行客户为侵害对象的诈骗案件,出台了一系列防控措施,全行防外部诈骗能力得到有效提高。但从建立健全诈骗案件防控工作机制看,全行诈骗案件防控工作还没有完全形成合力,影响了诈骗案件防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存在误区
        在诈骗案件防控具体实施过程中,机制和制度层面存在的问题必然在操作环节上表现出来。各行党委意识到诈骗案件对于银行声誉破坏的严重性,但在灌输和执行的过程中发生了层层衰减效应,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基层行认为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抓业务经营,在时间和精力上难以顾及诈骗案件防控工作。这种片面认识导致诈骗案件防控成了领导和个别部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事情,一些诈骗防控措施在执行中退到了“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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