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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如何分析判断区域信用风险

2013-12-11 16:45:04作者:编辑:金融咨询网
对区域信用风险进行前瞻性研究,并针对性调整信贷投向及准入政策,以防范相关风险的持续扩散,成为当下国内银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2012年初以来,国内银行业信用风险高发于长三角及海西地区。2013年以来,相关风险已呈现向内蒙、山东等其他区域蔓延之趋势。因此,对区域信用风险进行前瞻性研究,并针对性调整信贷投向及准入政策,以防范相关风险的持续扩散,成为当下国内银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拟抛砖引玉,探讨性提出在进行区域信用风险研究时可关注的一些敏感指标或关键点,以期为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从业者提供可借鉴的方法或思路。

对当地金融生态环境特征的研究应作为出发点

  子曰:“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是以君子必慎其所与处者焉。”这段话生动地阐明了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对企业这个经济组织而言,环境的潜移默化作用同样明显:事实证明,有的企业即使原先很“本分”,但在周边“成功事例”的示范效应以及社会融资较易获得的“有利环境”下,也会变得越来越激进,将财务杠杆用到紧绷乃至断裂的程度。因此,对一个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特征的研究应作为我们了解一个区域信用风险潜在大小或未来趋势的首要出发点。

  中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的国情,决定了不同区域的金融生态往往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和鲜明的地域色彩。笔者认为,讨论一个区域的金融生态特点可以尝试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当地整体融资环境的松紧度

  一是观察当地银行的数量、相互之间的竞争激烈程度。一般情况下,银行越多、竞争越激烈,银行对客户的准入门槛就可能降得越低,客户获得银行融资乃至过度授信的可能性也会越大。而且很多时候,即使一家银行自以为只给予客户适当的授信额度,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多方原因,多家银行“合理”的授信额度加总起来,也会使企业的真实杠杆率高到离谱的程度。这样的过度授信带来的最直接后果往往就是银行贷款被挪用,而实践证明,银行多头授信、过度授信是不良贷款发生的普遍特征之一。在经济上升期,这类风险还可能被投资品市场的繁荣与企业的盈利所掩盖,而一旦经济步入萧条期,那些本不应获得贷款或本不应获得大额授信的资质较差的企业便会首当其冲,成为对银行资产质量进行冲击的“排头兵”。

  这一方面可以参考的指标为当地银行信贷与GDP 之比重。该指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直观反映某一区域内银行业过度授信情况的严重性以及该区域的整体偿债能力。如从2012年末全国各省市贷款余额/GDP的指标情况可以看出,浙江省该指标仅次于北京、上海,位于全国第三位;而从时间序列来看,福建、山东、内蒙等几个省份该指标虽然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近年来该指标数值一直呈上升趋势,即存在于经济下行期“加杠杆”的嫌疑。这些或都是造成当地近期银行信用风险集中发生的诱因之一。

  备注:根据WIND资讯数据整理计算得出(后同)。其中,北京、上海情况较为特殊,部分原因可能是存在较多全国性企业集团总部原因,造成贷款余额/GDP的比值相对偏高。

  二是考察当地民间借贷的活跃度。从理论上讲,如果当地民间借贷市场越活跃,则企业获得民间资金的便利性也越强,银行资金变相进入民间融资领域的可能性也越大。在经济上行期,民间借贷可以成为当地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除银行体系之外的另一重要资金来源,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但民间借贷资金具有流向监测困难、风险隐患难以掌控、容易发生债务纠纷等天然缺陷,在经济下行期,一旦资金链条发生断裂,便会在“羊群效应”驱使下引发一系列联动效应,造成大批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破产倒闭。同时,部分民间借贷资金本身就可能间接来源于银行贷款,这就会进一步加大银行资金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比如,我国的浙江温州、内蒙古鄂尔多斯、陕西榆林等地区的民间借贷市场历来均十分活跃,这些区域也成为近阶段银行信贷风险的高发地带。

  对于此类情况,可以参考当地人民银行或其他机构的监测信息,重点关注民间借贷的资金价格、借贷期限、借贷用途等信息。

  2、当地银行信贷资金的外流程度

  如果一个地区银行信贷资金大量外流,说明当地存在产业空心化趋势,且较多情况下,流向异地的银行资金会被挪用于投资或借贷用途,将进一步加大银行贷款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对此可观察某一区域的贷存比指标,若该地区贷款金额较大而存款金额相对较小,一定程度上即说明该区域资金存在漏出银行体系或流向外地的可能性。

  从2012年末全国各省市贷存比指标情况可以看出,福建、浙江、内蒙等省份的贷存比指标都较高,一定程度上说明当地银行资金外流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3、当地是否具有较为深厚的诚信文化

  诚信文化也是考察区域信用风险潜在大小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因素。比如,有的区域存在重诚信、讲信义的传统,企业之间讲究“胜则举杯相庆、败则拼死相救”的江湖文化,这对于银行的资产安全自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正面保障。而一些区域的部分企业,或在历史上少数负面典型的示范作用下、存在对银行贷款能赖则赖的侥幸心理,或对自身诚信记录重要性的认识不够,银行介入时就需慎之又慎。

  不过,文化因素只能作为软约束,而且事实屡次证明,在真正的系统性风险到来之时,原先海枯石烂的誓言和保证也会变得苍白无力,在生存的压力和诚信的尊严之间,企业的选择往往是最现实的。比如,目前国内部分区域出现不良贷款后,部分企业开始还愿意为被担保企业代偿,但当越来越发现这是个无底洞时,便会明哲保身、甚至溜之大吉,造成担保链风险的不断蔓延。

  因此,对文化因素的考察往往只能作为辅助手段,真正决定是否可介入授信的,还是客户自身的第一还款来源是否充分和稳定,以及抵押物是否足值等因素。

  4、政府在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方面有无作为

  比如,政府是否准备或已经成立有专门的财政入股的担保机构,为当地中小企业贷款提供增信服务;在追讨不良贷款过程中,政府是否能够公平、公正地发挥应有作用,法院能否及时、有效地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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