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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驱动监管质效和银行管理双升

2018-03-12 16:26:37作者:中国银监会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部副巡视员 陈文雄编辑:金融咨询网
在银行业务与新技术加速融合的大背景下,要实现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主动防范、科学防范,打好监管提前量,提升风险应对及时性,同样需要向科技要监管效率,运用新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有效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金融工作四项重要原则之一是“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飞速发展,银行业务与新技术加速融合的大背景下,要实现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主动防范、科学防范,打好监管提前量,提升风险应对及时性,同样需要向科技要监管效率,运用新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有效性,这是建设治理现代化网络强国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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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部副巡视员  陈文雄

监管数据应用创新

        我国银行业经历从“以业务为中心”到“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历程,信息系统呈现出“三年一小变、五年一大变、十年基本看不见”的特点。系统应用深入渗透到银行各个业务领域,业务和技术的融合,决策与技术的融合,前所未有,信息科技事实上已经成为支撑银行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柱。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银行业核心系统账户数量已达132亿,网上银行交易金额达1299万亿元,交易笔数850亿笔,同比增长98%。银行业离柜交易率达84%,同比提高6.6个百分点。银行业步入数据资产时代,认清数据资产,用好数据资产可以助力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跨越式发展。同理,用好监管数据资产,可以助力监管实现跨越式发展。

        过去监管多是调阅海量档案、随机抽查,在大海捞针中发现问题。银监会党委充分认识到传统监管模式日益受到严峻挑战,提出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提高监管数据应用水平是有力抓手,同时也是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快速发展和监管资源相对不足困境下,提升监管效能的有效途径。随着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信息化发生深刻转变,监管数据应用也由宏观统计向统计数据和原始数据持续采集分析相结合转变。在这一过程中,银监会紧抓国家大数据战略机遇,以提升监管效能、同步推动银行机构发展为目标,从2013年开始不断建设完善检查分析系统(EAST),并成功推广至全国36家银监局,300多家银监分局,实现“逢查必用”。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范围内共采集267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标准化数据934TB,采集范围覆盖85.5%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商业银行全部纳入采集。其中,对500家法人机构开展按日采集,164家机构开展按周采集,1574家机构开展按月采集。EAST用户数量达5800多个,积累各类监管经验模型上万个。2016年全年应用EAST开展各类项目1356个,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2629家。EAST快速普及并取得一系列成果,得益于多项监管数据应用创新和思路创新。

        一是EAST系统建成和应用构建了新的监管模式,大量检查工作由事中向事前转变,由现场向离场转变,由抽查向全面筛查转变。大量监管人员已逐步习惯于查前用系统筛一下,让数据说话,培养监管人员使用大量原始数据开展监管的思维习惯。传统检查靠大量翻传票来完成,很多成果是靠经验、凭运气,如今正在向全面筛查、精确定位转变,由关注单家机构向关注行业整体转变,由关注机构风险到关注机构风险和能力并重转变,通过数据分析,看到机构能力建设方面问题,更好地促进机构做好风险防控。EAST系统具备监管经验模型化和快速分享功能,对知识的积累和共享更好地发挥作用,便于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市场准入的融合,增进了银监会及各派出机构之间、业务和科技之间、监管和被监管之间的联动。

        二是自主研发的分析平台大大降低监管应用门槛。银监会具有EAST分析系统的自主知识产权。系统不仅能满足当前监管的需要,同时也能及时完善和调整功能,满足新的监管需求。银监会从设计之初就以降低门槛作为系统的主要设计目标,所以在系统应用方面,推广成本大大降低,为应用的推广打下良好的基础。这套系统具备简洁的操作界面和智能化的结果展示,不仅大大降低了监管人员的操作门槛,也降低了系统的神秘感。正因为这种降低,才能使科技和生产力的效能更好地发挥出来,真正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构建统一的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形成1+N可扩展架构,实现对银行会计、交易、管理三个维度原始数据合并同类项式逐笔采集。规范是监管经验的浓缩,是银行业风险防控主要指标体系的集成,同时也是监管政策传导的方向,以监管的独特视角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千差万别的原始数据实现了同类项合并,有效解决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不统一的问题,既避免对各家机构原有数据和系统产生影响,又可以形成统一的、清晰的监管数据架构。监管人员只需掌握一套标准,即可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逻辑和数据库逻辑,方便对不同机构数据进行分析,监管经验模型可以快速套用在同质同类机构上。监管标准化数据还使得对行业数据的深入挖掘成为现实,监管部门通过数据分析所揭示的行业风险趋势和经营管理等共性问题,为守住系统性风险底线提供重要监管依据,同时也为下一步应用大数据进行行业监管奠定基础。

        四是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步发展。在系统推广后,银行业金融机构比对监管规范、数据规范,发现自身业务流程设置不合理、关键风险指标缺失,信息系统缺乏整体规划、数据冗余和信息孤岛并存、过度依赖外部力量等问题,以及“数出多门”、“一标各表”、“一数各述”等数据治理乱象。很多机构陆续对自己的核心系统、数据仓库、客户风险等等一系列的内部不足进行重新设计和调整,针对很多问题明确制定时间表和线路图,并将报送的监管数据用于内部风险控制及审计,取得良好成效,逐步实现认好数、收好数、管好数、用好数的目标,通过监管和被监管机构的双线联动,全面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和对外服务质量。

监管数据应用发展思路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监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要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云计算、大数据已经上升到国家发展的战略层面,监管大数据时代即将到来。拓展更宽的广度,挖掘更深的深度,促联动、增共享、谋共赢,以科技手段更有效地支撑监管工作,应用监管大数据更好地防范系统性风险,同步促进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是监管数据应用的方向。银监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建议精神和相关的国家战略,在银监会“十三五”科技规划里面将建设监管云和完善大数据应用作为重点内容,为监管数据更好地应用做好准备。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实施网络强国战略集体学习时强调,“把互联网作为谋求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方向”,“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建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共享既是一种理念,也是具体要求。要发挥监管大数据威力,共享必不可少。银监会在加强系统内部信息共享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管数据与工商、税务、公安、司法等部门数据之间的共享和融合,打破信息壁垒,建立起跨行业、跨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体系,有助于真正构建起一个完善高效的监管体系。

(文章来源:金融电子化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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