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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2017-05-10 08:28:23作者: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王敏慧编辑:金融咨询网
目前市场上已知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已达到上百种,令人防不胜防。尤其今年以来,接连发生了多起恶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不仅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巨额的经济损失,更引发了行业信任危机等“次生灾害”。

近年来,在支付越来越快捷的同时,支付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电信网络诈骗像病毒一样附着在先进的通信技术上,凶猛扩散,并快速进化变异。目前市场上已知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已达到上百种,令人防不胜防。尤其今年以来,接连发生了“徐玉玉等3名学生被骗致死案”、“清华教授被骗案”等多起恶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不仅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巨额的经济损失,更引发了行业信任危机等“次生灾害”。

        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15年10月9日,国务院组织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第一次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专项打击行动。2016年2月,国务院又组织召开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明确指出要将专项行动延长至2016年年底,保持严打态势;3月,公安部设立“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实现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账户快速接警止付;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加强对重点整治地区的业务指导,加强与公安、金融、电信等部门的工作配合,全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6月,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的通知》,在银行卡信息安全管理、互联网交易风险防控、磁条卡伪卡欺诈交易风险等方面提出一系列防控要求。相关措施的密集出台有力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促进了支付行业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数据显示,自2015年11月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截至2016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13000余人。

        虽然相关部门不断加大防范和打击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势头仍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形势依然严峻。2016年8月甚至发生了数起因电信网络诈骗导致被骗人猝死或自杀的案件,震惊全国。一时间,电信网络诈骗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专项打击行动似乎陷入“打不胜打、越打越多”的怪圈。针对以上情况,9月23日,国务院再次召开部际联席会议,部署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在此背景下,数月以来,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安部、工信部等多个部门相继“放大招”,连发“史上最严”新规,力度空前,基本涵盖了电信网络诈骗各个关键环节,意在形成合围之势,彻底铲除电信网络诈骗滋生的土壤。

        一是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系统性防控。201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信部、公安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涉及投案自首、电信实名登记、银行转账、信息泄露等问题,打出了一套防控电信网络诈骗的“组合拳”,实现对该类犯罪的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9月27日,银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体系提出了系统性、全面性的要求,旨在做好顶层设计,促进整个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

        二是加强银行卡信息安全,强化源头打击。2016年9月12日,人民银行与银监会、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活动的通知》,定于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的重点包括:集中整治非法采集银行卡信息的钓鱼网站、恶意程序(APP);检查银行、支付机构、银行卡清算机构的账户信息保护和安全措施;组织开展对银行和支付机构布放的POS机具的安全性和标准符合性检查,严肃查处特约商户使用非法改装POS等行为,整治网上从事POS改装的商家和网站;依法关停一批发布银行卡信息非法买卖交易的网站和网络账号;加强安全用卡宣传,提出九种信息安全防护措施等。该专项行动从银行、支付机构、非法买卖信息的网站等切入,力争从源头上切断银行卡信息买卖的产业链,对不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慑,同时提高相关单位及个人银行卡信息安全保护意识,防范信息泄露。

        三是强化收单业务管理,切断变现渠道。2016年10月24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管理防范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提示》,从规范受理终端管理、严格商户资质审核、交易真实性、信息共享等方面对支付机构提出了工作要求,重要内容包括:不得在网上售卖POS(包括MPOS)、手机刷卡器等业务受理终端,严防虚假商户申领受理终端或开通网络支付接口、违规移机使用受理终端、违规布放移动受理终端,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一致性,不得篡改或者隐匿等。收单业务的规范将大大降低客户信息泄露、资金被盗等风险,提高不法分子欺诈变现成本,有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四是加强支付结算管理,完善资金流转及返还。2016年9月30日,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相关通知》,从电信诈骗的核心环节——欺诈资金流转入手,提出一系列“刮骨疗伤”式的措施,旨在通过加强对支付结算环节的管控,“切断”欺诈资金流转通道。其中亮点内容包括:推行账户实名制,“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账户”等。加强转账管理,通过ATM向非同名账户转账,“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通过银行非柜面向他人转账的,需约定“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通过支付账户转账的,需约定“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强化特约商户管理,“不得为入网不满90日或者入网后连续交易不满30日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不得在网上买卖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建立健全特约商户黑名单管理机制”等。

        2016年9月18日,银监会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首次明确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等概念含义,并对欺诈资金的冻结、返还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欺诈资金追索成功后能及时、便捷返还给受骗客户。

        目前,上述部分新规尚未正式执行,但这种多部门“联合作战、共同打击”的模式已经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电信网络诈骗高发的态势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不会一蹴而就,必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打击治理工作后劲,探索新举措、新打法,坚持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才能最终取得胜利,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中国信用卡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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